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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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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楼阁”从“要我拆”变“我要拆”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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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佘芮彦 记者 王婷婷) “师傅们系好安全绳,工具轻拿轻放。”近日,在位于鼓楼区郑和南路8号的一栋超高层小区里,居民郑女士在楼顶协助工人拆除自家的违建。这处曾让执法人员头疼不已的“空中顽疾”,如今随着郑女士主动申请自拆被彻底解决。郑女士主动自拆背后,《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四两拨千斤”的“功臣”。

  2019年,热河南路街道城管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郑和南路8号小区一处楼顶有人擅自搭违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业主将两处合计15平方米的通风井填埋封闭,加盖屋顶改造成私人空间,不仅占用公共区域,更给超高层建筑的结构安全埋下隐患。

  然而,整治之路却并不顺利。超高层违建的拆除难度堪称“天花板级”,大型机械无法进场,只能依赖人工高空作业,坠物风险、施工成本直线上升。更棘手的是,郑女士对执法工作极度抗拒,以拒接电话、闭门不见的形式逃避沟通。

  这一切在本月迎来转机。本月初,当郑女士打算出售房屋时却发现,她的房子被房产部门冻结了交易权限,无法办理网上签约。

  原来,自2021年1月开始,市城管局、市信用办、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市监局等联合制定了《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存在违建的不动产,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将暂停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功能,并进行风险提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暂停违法建设的土地交易备案,暂停存在违法建设情形建(构)筑物的首次登记办理。对违法建设主体后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加强跟踪监管;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我们从2019年开始陆续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我们通过上级部门发函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暂停该处房屋的交易,冻结其交易权限。”街道城管中队队长高舟介绍。面对资金周转压力,心急如焚的郑女士主动来到街道城管中队,表示愿意主动自拆。

  “相较于传统模式,联合监管的效率提升肉眼可见。”高舟介绍,这套机制的核心逻辑,是用“制度刚性”替代“强制施压”,房产交易的“刚需”直接倒逼房主从“被动抵触”转向“主动配合”,打破了传统模式下的拆违僵局。“以前,在强拆工作前房主有陈述申辩期,甚至有房主因对拆违决定不服,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以拖延时间,现在以郑和南路8号为例,从房主因房产交易受阻到主动申请自拆,只花了一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