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28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28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