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尤显意义深远。
时间回到2004年2月,主政一方的习近平同志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在发言中,习近平同志表示“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并条分缕析阐释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那一年,他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陆续发表文章,阐明政绩观的是非标准与实践路径。
“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从地方到中央,一路走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叩问与思索,从未停息。
2022年,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式上,面对年轻干部,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这些跨越时空的论断,深刻揭示了政绩观问题的本质根源,也为我们匡正政绩观、校准奋斗坐标指明了根本路径。
入党为什么?从面向党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每一名党员就作出了终身承诺,肩负起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这份承诺与责任,根植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入党,不是为了个人求名、逐利、谋官,而是为了在党组织中更好地锻炼成长,将个体生命融入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浩荡洪流。这就是党性的起点,也是政绩观的立场原点。党性纯,则政绩观正。唯有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党员干部在谋划发展、创造业绩时才能站稳人民立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当“官”干什么?我们党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什么是好事实事?就是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干在实处,要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下功夫。我们共产党人的斗争,从来都是奔着矛盾问题、风险挑战去的。不做“太平官”“清谈客”“稻草人”“墙头草”,要当起而行之的行动者、攻坚克难的奋斗者,做疾风劲草、烈火真金,这应当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的追求。
身后留什么?风物长宜放眼量。正确的政绩观必定是着眼长远的,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不过分强调速见成效,要做大量艰苦细致、默默无闻的铺垫性工作。对党员干部来说,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为政之道,常思常想;党性修养,常修常炼。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这“三问”作为终身课题——以纯粹初心回答“入党为什么”,以实干担当回答“当‘官’干什么”,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回答“身后留什么”。唯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方能在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中,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