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企“专利攻防战”成最高法指导性案例
日期:03-03
本报讯(记者 曹丽珍)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指导性案例。其中第276号指导性案例,介绍的正是南京方生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生和)开发一心坦R过程中的“专利攻防战”。
一心坦R是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的仿制药,为心衰和高血压治疗的一线用药。记者注意到,第276号指导性案例名为“诺某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戴某良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其中,诺某公司系名称为“含有缬沙坦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物”的发明专利(即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后,诺某公司不服并向最高法提出上诉。在公布的案例中,最高法详细拆解辨析双方的证据材料并予以严谨论证,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无效裁定。
“最高法的指导性案例的含金量非常高。这个案子为什么能入选?”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方生和董事长袁方打了一个有趣的比方。他说,如果把涉案专利比喻为“一道由两种主要食材做成的菜”,而这道“菜”可以治疗高血压。放在案例中,相当于诺某公司说这道菜是其独创的;而方生和提交的证据则充分表明,在诺某公司申请专利前,这道“菜”的“配方思路”和“食材特色”就已存在——欧洲、美国公开专利及中国论文已表明,这道“菜”的“独创性”并不够。
在袁方看来,法律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现有专利发起无效挑战,因为专利本身就是靠公开来换取独占权的,所以其有效性理应经得起社会任何主体的检验。
“此案进一步完善了医药行业专利创造性的判断逻辑,有利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助力医药领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同时,案例也为医药企业研发仿制药、突破专利壁垒提供了思路。合理判断涉案专利的稳定性,既可以推动仿制药尽快上市,又可以避免盲目侵权,从而助力仿制药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