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01-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下旬举行。会议建议议程是:学习和讨论中共南京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选举;审议通过政协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