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12-20
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4年7月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督察组相关要求,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市4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6项,290件信访事项办结287件。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22人进行追责问责。
在推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牢环境风险防控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市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至85.8%,实现重污染天气归零,达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2025年1—11月,全市PM2.5浓度2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空气质量优良率87.4%、同比增加2.0个百分点。2024年全年以及2025年1—11月,全市4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100%优良,11个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和18条省控入江支流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
下一步,南京市将不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扎实细致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破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