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祝东秀
通讯员 赵姜苏
“在这个小区住了20年,第一次知道交给物业的每一分钱去了哪儿。”家住栖霞区西岗街道保障房小区赏菊苑的秦阿姨微笑着打开手机,向记者展示小区物业账单明细。前不久,“阳光我家”小程序在该小区试点,居民在手机上就能看到物业公司“晒”出的街道补贴、停车费、物业费收入以及保洁、保安、项目经理等人工支出。物业账单清晰了,业主们的心里更踏实了。
这份公开透明,源自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的“阳光物业”专项治理。物业管理服务关乎群众生活质量,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今年以来,针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烦琐、公共收益账目模糊、物业企业服务标准不透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阳光小区晒收支”“阳光企业晒承诺”“阳光项目经理晒业绩”“阳光平台晒监管”等工作重点,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深做实“阳光物业”转型工作。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聚焦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充分依托跨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体系,积极推动问题化解。同时,针对省委巡视移交的96个信访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双清单”督办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目前,96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在此基础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纠治履职不力、审核不严甚至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物业领域共排查整改问题3799个,立案188人,返还群众财物1803.35万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完善各类制度37项。
栖霞区发挥“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优势,将物业管理纳入区委巡察重点,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资金管理、机制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专项整治情况实施包片指导,多轮次下沉督查,压紧压实责任。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该区共立案56人,留置3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建邺区纪委监委对近五年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上千项维修资金使用记录开展“穿透式”核查,重点关注同一申请人多次申请资金、同一点位重复维修、同一或关联企业高频次中标等异常情形,循线深挖发现自管物业工作人员虚开五金耗材采购发票、套取维修资金相关问题线索6件,立案5人。
“‘阳光物业’转型工作涉及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必须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发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督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建立市级部门定期例会调度机制,并指导各区推进跨部门协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登记、移交与转办;另一方面,推动职能部门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社区书记大讲堂培训,探索“三方协同”共治,确保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运行更规范、建设更标准、事项更公开。
市纪委监委还督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公示公开规范标准等配套文件,定期监测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编制物业区域概况、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公开模板。同时,督促加快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拓宽沟通渠道,高效疏导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今年1至10月,“12345”热线物业类投诉同比下降23.9%。
“我们将加快‘阳光物业’转型,扩大‘阳光物业’平台覆盖范围,积极培育宣传示范项目,激励更多企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努力让市民群众住得更舒心。”派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