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两年办理
民生“小案件”3558件
日期:11-19
本报讯(记者 马道军) 11月18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及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2023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民生“小案件”3558件,帮助挽回薪资、财产损失1220.04万余元。
据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将行政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其中,省检察院已帮助407家企业实现“信用重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就业、养老、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江苏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办理“小案件”,守护“大民生”。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涉医保基金、养老案件1138件,涉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妇女、老年人等案件1842件,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578件,帮助挽回薪资、财产损失1220.04万余元。
在争议化解方面,江苏检察机关深入推进“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机制,2023年以来共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259件。在本月初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首批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个典型案例中,江苏占据2席。
行政检察承担着对法院和行政机关“一手托两家”的监督职责,江苏检察机关强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202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15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01件。最高检部署攻坚行动以来,共提出抗诉26件、再审检察建议25件,监督数同比上升112.5%,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在行政诉讼执行监督环节,2023年以来共提出行政诉讼执行检察建议3032件,法院采纳率97.08%,行政机关采纳率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