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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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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宁镇协同立法守护南朝陵墓石刻

日期: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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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余梦迪 通讯员 张倩 颜安 肖日东) “宁镇两地应在考古发掘、学术研究及跨区域执法协作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南朝陵墓石刻世界文化遗产联合申报工作……”10月30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前不久,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两部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

  南朝陵墓石刻现存29处,其中镇江12处,主要是帝王陵;南京17处,以王侯墓居多,最早的迄今已逾1500年,基本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研究六朝制度特别是南朝文化的“活化石”。由于南朝陵墓石刻多为“田野文物”,长期以来,面临自然侵蚀、周边环境变迁等风险挑战,存在保护工作权责分散、标准不一、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不足等突出问题。

  如何更好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共同的城市文化标识?南京与镇江协同开展南朝陵墓石刻保护立法。

  作为南朝陵墓石刻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此次通过的《条例》不分章节,共24条。

  《条例》首先就南朝陵墓石刻的概念作出了界定,与一审草案相比,二审修改稿指出,南朝陵墓石刻是指南朝帝后陵、王侯墓的石刻、墓葬和相关陵园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此举将地上、地下的文物都纳入了保护范围之内。

  同时,《条例》构建了权责分明、统筹得当、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整体统筹,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属地街道履职的纵向管理体制;压实文物部门职责,明确其他相关部门的横向责任分工;理清管理责任人承担日常管理、使用人依法修缮保养的责任等。

  《条例》还完善了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禁止行为,提出对攀爬南朝陵墓石刻的,由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第二十二条专门规定,检察机关应当通过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依法保护南朝陵墓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