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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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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禁止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梯”入户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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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南消宣 记者 马道军) 新版《南京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4月25日,南京消防专门对新《条例》进行解读。

  新《条例》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升火灾预防水平、完善灭火救援和火灾调查工作、增强监督检查精准度等五个方面进行总体布局。

  新《条例》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单位全面负责、落实自身的主体责任是消防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此次修订针对各类场所的行业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分门别类、精准施策:要求商业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受土地资源或者其他因素限制无法建设城市消防站的,应当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执勤站点。宾馆、饭店厨房油烟气管道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共用油烟气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油烟气管道清洗记录。

  新《条例》增设条款,要求“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火灾风险自查整改,提高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能力,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保障安全运营”。

  新《条例》要求,储能电站运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施检测,检查、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新《条例》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如应当为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设置醒目的标线,定期对共用部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查、维护保养等。

  新《条例》还要求,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照规定同步交付使用。禁止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住宅的电梯和户内;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配送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章立制,督促配送人员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进行安全充电,在站点设置集中停放场地以及充换电设施。

  此次修订中,旧条例中关于“不得在建筑物的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新设公共娱乐场所”的规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