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君文
近日,某平台推出的付费下载马拉松赛事照片服务引发争议。部分参赛者发现,通过比赛号码,就能搜索到自己在赛道上的照片,而这种被明码标价的售卖行为,从未征求过跑者本人的意见。
事件中,该第三方平台的拍摄,具备“无差别抓拍”“先拍摄、后收费”等特征,因而明显属于“随机街拍”的范畴。作为舶来品,街拍的本质是捕捉街上透着真实与随意的瞬间美感,与北宋名画《清明上河图》记录人间烟火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若以侵犯他人权益为代价,再精美的画面也会黯然失色。近年来,虽然大部分爱好者的初衷都只是取悦自己,但也确有少数人顶着街拍的名号,游走于法律和道德的“模糊地带”。因此,厘清街拍的“边界”势在必行。
不难想象,如果街拍马拉松的模式被默许,那么在商场、饭店、影院等公共场所,是不是都能以“捕捉精彩瞬间”“留下美好回忆”为由,进行类似的拍摄活动?实际上,身处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肖像权会自动让渡。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街拍的底线首先是合法。倘若随意将人脸变成待价而沽的商品,不仅侵害个人权利,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
进一步看,我们每个人在成为镜头后的记录者同时,也可能会成为别人镜头里的人。因此,对美好的渴望、追求与展示,就更应建立在人际尊重之上,做到起码的“我知晓、我愿意”。
某种意义上,在厘清街拍“边界”的过程中,也是一次普法的契机,学会如何尊重彼此。这是因为,人们身处诸如“记录者”和“当事人”的不同位置,会产生不同的感受,而只有让这种角色互换,产生共情,才能让相互理解尊重的文明基石更加稳固。
当然,划定街拍的“边界”,还需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要细化个人信息保护,对商业性街拍实施备案管理;平台则应完善影像上传审核机制,斩断侵权的传播链条;公众也要增强权利意识,对越界的拍摄坚决说“不”。唯有“边界”清晰,街拍才能真正成为记录美好的载体,而不是伤及权利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