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围绕重点产业布局 促进产学研深融

日期:04-07
字号:
版面:第A04版: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周容璇) 记者近日获悉,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赋予市工程研究中心新的功能和定位,要求其作为全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速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引领我市现代产业集群更高质量发展。

  工程研究中心是依托骨干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建设的研发载体,是依托单位创新发展的“策源地”、沟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渠道”、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市工程研究中心列入市级创新平台,是申报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储备力量。截至去年末,全市市级工程中心达758家。

  新《管理办法》要求市工程研究中心更加聚焦重点任务,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攻关,搭建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同时,以市场为导向,把握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实行开放式服务,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和行业组织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促进科研成果根据市场机制转移转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主持或参与各类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促进行业领域技术进步;构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力激励机制,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和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为培育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各类重大创新平台做好储备等。

  如何申报市工程研究中心?新《管理办法》中明确的申报条件包括:为南京市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规模、技术、人才等优势,综合实力较强,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具备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制度等。评价方面,市工程研究中心每3年评价一次,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市工程研究中心资格。此外,还明确了市工程研究中心的政策支持、命名及铜牌发放、调整等事项,以及市发改委、主管部门、依托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职责,确保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有章可循。

  新《管理办法》对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在申报流程方面,市发改委将每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重点领域、基础条件等事项。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审查依托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择优推荐报送。依托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请报告,市发改委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综合研究择优认定并向社会公示。

  新《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南京创新环境,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为南京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