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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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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全家桶”新政反响热烈

日期: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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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4月2日,2025年南京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正式开启,首批推出房源7000余套。图为市民在雨花台区一家置业公司“以旧换新”咨询点内咨询。 通讯员 梁雅婧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戚珂嘉 摄

  □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顾小萍

  作为南京“房七条”新政重要内容之一,公积金“全家桶”新政发布后,引发市民高度关注。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新政发布后短短两天,该中心已收到200多个电话咨询及柜面业务咨询。

  在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朱克瑜对公积金“全家桶”政策进行了详细阐释。她说,这一政策是基于对南京购房群体在年龄结构、置业倾向及资金需求等多方面深入分析后推出的,其核心在于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从以往局限于购房人本人和配偶,拓展至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旨在借助家庭互助模式,为购房人拓宽购房资金来源渠道。朱克瑜以购房人王先生为例进行说明:王先生计划购置房产,需支付50万元首付款,在旧政策下,他仅能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若夫妻二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则只能自行筹集剩余款项。随着“全家桶”政策实施,王先生及其配偶资金缺口部分,可以进一步提取其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无疑将极大减轻购房首付压力。

  “政策发布以来,中心咨询量激增,主要聚焦提取条件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等问题。目前,中心已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和具体办事指南,同时对分中心、客户服务处及业务承办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和业务操作培训,后续将按照新政策做好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工作。”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查阅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及政策解读发现,其中对提取范围、办理条件、提取次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要求,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满足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这两个前提条件。在提取次序方面,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当这部分余额不足时,才可以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同时,所有提取人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认购协议或买卖合同所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为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市公积金中心不仅梳理明确了相关流程、办理要件等,还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我们将通过系统自动判断提取人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精准控制提取额度,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方便提取人办理业务。”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政发布后,市民反响热烈,普遍表示非常期待。市民刘先生近期正计划购置雨核区域的一套新房,原本他打算与开发企业约定首付80万元,“现在有了父母公积金的助力,首付预算更加灵活了,我准备将首付款提高至120万元左右,这样能有效减轻后续的还贷压力。”

  业内专家指出,公积金“全家桶”政策极具针对性,充分考量了当下众多年轻人购房时面临首付资金短缺的现实困境。允许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切实减轻了购房家庭的资金压力,显著提升了购房支付能力,为更多有住房改善需求的家庭创造了实现梦想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