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江宁)应急告〔2025〕1号
江苏宝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088084076K)及其法定代表人王长林(身份证号:320911196911256016):
2025年2月17日,本机关对你公司及王长林本人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宁)应急罚〔2025〕5001号、5002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王长林本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江宁区新医路15号)领取前述处罚决定书。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公告逾期不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