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忆玲) 两年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536件1477人,审判阶段累计追赃近5000万元……记者昨日从南京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有力遏制电诈犯罪增长势头。
据南京中院刑二庭庭长卞国栋介绍,近两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诈骗犯罪比例升至51.47%,南京法院积极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累计判处涉缅北等特大跨境电诈案件91件333人,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关联犯罪2236件3319人。
在一起跨境犯罪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黄某某等人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入针对中国内地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阶段实施诱导被害人注册App、发小额红包、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等手段骗取钱财,共骗得180余名被害人2700余万元,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最终,被告人黄某某等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南京法院从严惩处电信诈骗集团或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据统计,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0人,重刑率为9.48%;对参与时间短、诈骗数额小的从犯以及未成年人、学生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帮助其回归社会。
例如,李某某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后参与诈骗310余万元,经教育劝说后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充分考虑李某某主动回国自首等情节,依法给予较大幅度从轻判罚。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法院在量刑上坚持“总体从严、区别对待”原则,准确认定主从犯。被告人高某等通过运营“悦聊”App为诱饵,诱骗男性充值、打赏,共计骗取财物2.3亿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运营者的技术支持在犯罪中具有关键作用,因此依法认定平台运营者为主犯,同时也警示平台运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技术管控和资金监管,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记者还了解到,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也是我市法院打击惩处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明星演唱会门票常常一票难求,诈骗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在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李某某在线发布代购演唱会门票的虚假信息,而汪某某等大学生求票心切,不慎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李某某先后骗取包括汪某某等在内的10名被害人共计2万余元。对此,法官陈旭霞提醒,“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警惕心,容易成为被骗人群,购票须通过主办方平台或者授权的正规渠道,不要轻信黄牛票、内部票等票源信息,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为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南京法院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的帮信、掩隐犯罪人员的退赔责任,对违法所得已查实来源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具体被害人的,违法所得应当用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另外,对于积极主动退赃、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从宽量刑。据了解,全市法院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收集涉案财物相关证据,在审判阶段追赃到位近5000万元,判处罚金5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