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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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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一张“免罚单”背后的容错式执法实践

日期: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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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君文

  位于秦淮区的某医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备案而面临处罚。考虑到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相关部门以“一堂环保普法课”取代了罚款。一张薄薄的“免罚单”,让企业感受到城市温度的同时,也让“容错式执法”为公众所知。

  法律是刚性的,但也具有人性;惩罚不是法治的目的,教育感化才是根本。对市场上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者而言,难免因政策理解偏差、流程不熟而“踩线”。此时,若机械执行“一刀切”式的处罚,企业不仅承担经济损失,更可能在今后的信用评级、招投标等方面背上“包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过重罚”“远洋捕捞”式执法,非但不能让受罚者心服口服,还令法律的权威“打了折扣”。

  本月初,为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两个清单旗帜鲜明,就是要通过容错机制,为经营主体“松绑”,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南京也在第一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清单,明确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目的就是,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避免企业因“轻微过失”而影响生存和发展。

  容错不是纵容。容错式执法要把握好“法理”与“情理”,即确保法律红线不被突破,但对无心之过也予以宽容。据统计,自2023年以来,南京累计办理免罚轻罚案件近2900件,减免罚金超1.5亿元。不难发现,在我市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和履行召回义务”等“有条件豁免”,实则是希望通过教育,帮助企业“校准”合规意识。这种由“严罚式”向“容错式”理念的嬗变,要求执法者从习惯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变“你违法我罚款”为“你发展我护航”。实践证明,容错式执法非但没有降低标准,反而抬高了为企服务的“海拔”。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一样不可或缺。从“宁企通”政策直达平台送服务,到“信用修复”快速通道,从升级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南京正努力用制度化的容错空间,构建出有温度的法治生态。

  城市和企业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南京的回答是,要让企业当城市发展的“最佳合伙人”。我们相信,当“容错”成为营商环境的关键词,“敢干敢闯”必将成为企业最坚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