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尹峥嵘 记者 王茸) 近日,江宁区205国道一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江宁交警中队调查发现,事故原因系右转车辆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和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停在最右侧行车道上,白色小轿车左侧前大灯、左侧翼子板受损严重,轻型厢式货车右侧挡板掉了下来。好在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问询交警得知,事发时,顾某驾驶白色小轿车准备右转弯,转弯过程中未仔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与一辆正常直行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认定轿车驾驶人顾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