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非遗,请补上“产权保护”这一环
日期:12-26
□ 吴云青
70岁的省工艺美术大师、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绒花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赵树宪,在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做了十多年绒花。一部国产古装剧的热播,让剧中赵树宪做的绒花造型走红,带来了商机,也引来了“李鬼”。赵树宪的作品遭遇大面积抄袭,甚至两度被同一公司侵权。接连两次维权,赵树宪坦言“确实疲惫”,但他也深刻认识到,传承非遗不能再“自顾自地美丽”,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版权。
非遗既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活态体现,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重要资源。包括赵树宪在内的许多非遗传承人都有一个目标或梦想,那就是让非遗能够传承下去、传播开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非遗“焕新彩”,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进入大众消费市场;也因此,必须补上“产权保护”这一环。
许多非遗作品模仿的门槛不高。例如,绒花图案包含各种各样的寓意,制作绒花实际上是创意表达的过程,但作品公开之后,极易遭到侵权。在这个信息时代,侵权行为不仅多种多样,而且地域范围广、检测和溯源难度大。原创者一方,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举证难度大;侵权方有时即使被判赔偿,也会因“非法获利额高于判赔额”而选择继续侵权——这也是赵树宪两度被同一公司侵权的直接原因。当下“国潮”涌动,商家闻风逐利,导致非遗侵权现象频发,低劣仿制或盗版屡见不鲜,不但有损原创者的热情,而且影响非遗口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应健全非遗文创知识产权投诉、审查“绿色通道”机制,为维权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方便维权方反馈侵权线索,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维权,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成本;另一方面,应重点关注有影响力的非遗产品,定期开展相关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巡查,及时发现侵权苗头,特别是加强对电商等网络平台的监测和审查,及时屏蔽和下架侵权产品。
此外,有关部门应更多地面向非遗传承人等创作者群体开展宣传,帮助创作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敦促其及时对原创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保留创作证据,为今后打击侵权行为做好准备。如今,赵树宪也养成了为每件绒花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习惯。
补上“产权保护”这一环,能够让非遗在传承中少一些侵权干扰,能够助力更多非遗推陈出新,凭借厚重积淀和独特魅力,进入当下的火热生活,从“古老、稀缺”走向“跨界、潮流”,绽放新的时代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