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桐
“今日无警。”11月27日24时,溧水区晶桥镇派出所工作群里的这条短信引发一片欢呼。这是今年7月26日以来,晶桥镇出现的第四个无警情日,彰显晶桥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新成效。
天下无贼,天下无事,天下无讼,是中华民族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共同理想,也蕴含着“尚和合”的中华传统政治智慧。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谚语亦云:“上医医未病,中医医欲病,下医医已病。”社会治安水平的高低怎么看,不仅要看大案破得快不快、小案破得多不多,更要看案发防控得好不好。
比起向各类违法犯罪的“亮剑”行动,案件防控的“战果”往往没有那么显眼。“今日无警”四个字,看似寻常最奇崛。在多重变局相互叠加、经济社会环境日趋复杂的今天,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易于触发、牵连广泛,做好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尤为凸显。要充分认同“无警情日”“零案件日”背后的工作成效,将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和谐稳定同打击违法犯罪统筹起来,激励人们常治“无病之病”,常治“无患之患”。
无警情不是无矛盾,和谐稳定不是强制维稳。凡有发展,必有矛盾。“天下无讼”是一种价值理想,而不是既成的社会现实。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必回避。当前社会矛盾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根本在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这些复杂多元的社会矛盾,也是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进一步转型的驱动力。基层是矛盾纠纷的主要发生场所。这些基层矛盾,绝大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发展中的矛盾。处理得好,就能在“问民需”“解民忧”中“聚民智”“借民力”;处理得不好,则会让矛盾冲突事态升级。机械化地追求“零警情”“零案件”“零诉讼”的指标,甚至用政法力量压制民众的利益表达,则会让矛盾越积越多,让冲突事态继续升级,最后走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
鼓励“零警情”“零案件”“零诉讼”的真正含义,是鼓励基层矛盾“抓小”“抓早”“抓苗头”,是要在矛盾激化前就看到人民群众的所急所盼、所忧所愿。溧水区晶桥镇基层治理取得成效,不只在于“今日无警”,更在于“今日之前”的民众调解和安全服务工作落到了实处。基层矛盾的源头治理,是要变案件的“事后处理”为“提前预防”,变民意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问询”;是要在“警网融合”的过程中让警务力量下沉到村社,筑牢社会平安根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让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协调各方诉求,积极主动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夯实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共同构建更安全、更和谐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