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策
□ 方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部署。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是一对相互促进、相互联系的关系,准确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好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实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理解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关系
2024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准确理解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关系指明了方向。
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基石。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离开了经济发展谈改善民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将不可持续。只有不断做大“蛋糕”,才能有更多资源资金投入到民生领域,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坚持不懈扩大经济总量,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的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因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党和国家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改善民生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抓民生也是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解决民生问题,如“一老一小”,不仅会带来投资,增加就业机会,还会激发内需潜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在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以经济发展支撑和提升民生保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切实发挥改善民生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良性循环,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人民至上价值取向引领民生领域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凸显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人民是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民生领域改革中,从改革措施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到改革实效的评判,都要坚持以人民为最高旨归。
人民利益是制定改革措施的依据。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都坚持把“人”字贯穿始终,民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紧抓什么、推进什么。从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年轻夫妇“带娃上班两不误”的现实需求,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缓解老百姓看病难问题,从平安中国建设,到大气污染防治,每一项民生领域改革措施的制定,始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人民的满意度是评判改革实效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这深刻阐明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目标导向,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实效的“试金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不断取得成绩。
把实事求是原则贯穿民生领域改革全过程
2024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运用好已有的改革成果和重要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好改革措施,是我们做好民生领域工作的重要基础。
基于现阶段发展实际。民生领域改革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稳步推进,改革过快、过慢都可能影响经济社会的常态化发展。在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时,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状况、社会的接受程度和适应能力,明确民生领域改革目标和规划实施路径,避免贪大求快、寅吃卯粮。
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将目标化作行动,将蓝图化为现实,关键在落实。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要率先垂范抓落实,既要对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又要对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真正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对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而言,要吃透改革精神,明确改革方向,结合实际抓好改革任务实化细化,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检验改革实绩实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这就需要对民生领域的改革效果定期开展实效评估,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实效评估方案和标准,评估改革措施在落实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改革措施真正惠民生、暖民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多主体参与评估实效机制,在接受上级部门考核检验的同时,还要主动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到民生领域改革评议中,以实绩检验成效、以评议倒逼落实。
(作者为中共高淳区委党校教师、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