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11-08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家庭共济”医保缴费攻略来了

日期:10-12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3版:要闻·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婕妤) 昨天,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医保家庭共济对象由直系亲属扩展至近亲属,在原配偶、父母、子女的基础上,新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5类人群。

  江苏医保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网络,为全省居民组建有温度的医保共济“家庭群”。只要是江苏职工医保参保人,就可以组建“家庭群”,为省内在任何一个城市居住的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江苏有352.3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是直系亲属通过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其缴费参保的,全年通过个人账户代缴的保费超过14亿元。“家庭群”扩大后,如何为家人完成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代缴费?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先绑定、再缴费,两步即可搞定医保代缴费。“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在‘我要办’栏目下点击进入‘家庭共济’模块,按要求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确认近亲属关系,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即可完成家庭成员关系绑定。之后,在江苏医保云App‘家庭共济’模块,点击进入‘账户缴费’,选择代缴居民医保费的对象,核实确认人员信息和缴费标准,再点击‘确定缴费’,即可完成缴费。”工作人员表示,主账户人需先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后,方可帮助共济对象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工作人员提醒,若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可以在终止后重新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主账户人为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的,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模块下查询‘支出明细’,查看代缴费明细情况。居民医保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公众服务’,点击‘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通过手机号验证,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