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过江桥梁隧道、
城市隧道设置管控设施的通告
日期:09-27
为防止货运车辆载运超高货物误闯禁行路段,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桥梁隧道设施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相关要求,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南京长江大桥、燕子矶长江隧道等通道入口及连接道路设置限高设施,其中南京长江大桥、燕子矶长江隧道、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含夹江隧道)限制高度4.2米,定淮门隧道因自身结构限制高度3.8米。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提前择道,自觉遵守,不符合现有通行政策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按指定线路通行。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