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大山
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外来入侵物种这一全球性的“生态杀手”,正在悄无声息地威胁着我们的生态环境,其危害不容忽视。易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案之所以引发外界关注,不仅因为他是“吃螃蟹”的第一人,更在于其背后的深刻警示:小小乌龟,竟能引发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
据介绍,2022年10月,易某驾车从口岸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拱北海关关员依法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内藏有1760只红耳彩龟。红耳彩龟已被列入中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这些红耳彩龟一旦在我国境内扩散,会排挤本地物种,还是沙门氏杆菌传播的罪魁祸首,将对本土生态系统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明确入罪,标志着我国在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作为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案,易某案的成功判决,正是法律威严的彰显,也是国家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决心的体现。
然而,防控外来入侵物种仅靠严惩违法行为还不够。当前,公众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认知普遍不足,许多人甚至不清楚自己的相关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因此,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样至关重要。
守护国门生物安全,法治与科普应“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性和防控知识,让公众了解哪些物种是外来入侵的,它们是如何传播的,以及一旦入侵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哪些影响;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公众明确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抵制相关违法行为。
易某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它告诉我们,守护国门生物安全,人人有责。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防控合力,才能有效遏制外来入侵物种的蔓延势头,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