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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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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日报

小区两处大门为何多年不开?

日期:07-04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6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胥欣

  苏建豪庭小区位于建邺区应天大街南侧,整个小区目前只有西侧一处大门可供通行。近日,小区居民向“听语+”反映,小区其实还有两处大门,但始终未见开过,导致居民出行都得从庐山路绕行。

  6月23日下午,记者在苏建豪庭小区西门看见,西门北侧有一条朝北的通道,现为垃圾分类房和临时垃圾存放点,此处有挡板将通道阻断,通道的另一侧连接小区外部的门面房,门面房与应天大街之间仅隔着慢车道、人行道和空地。

  小区业主王先生说,小区还有一处位于应天大街上的地下车库北出入口,也是常年不开。记者走到应天大街看见,王先生说的地库北门确实大门紧闭,进出通道现在变成了洗车店。

  王先生表示,小区明明有两处大门直面应天大街,却常年不通,导致大家只能从西门绕道庐山路出行,十分不便,多年反映都未能解决问题。

  针对业主的疑惑,建邺区南苑街道兴达社区负责人尹先生直言,问题主要症结是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服务难以规范,各种公共事项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来解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街道、社区曾多次想方设法指导促成成立业委会,均未成功。

  尹先生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开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由业委会或管委会牵头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来投票表决,但偏偏小区没有业委会。

  尹先生透露,小区第一次成立业委会可追溯到2008年以前,当时未成功的原因不明,还有两次在2016年后,原因是筹备组成立难。《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筹备组人员必须及时缴纳物业费,但苏建豪庭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业主要“按照季度缴纳物业费”,而很多业主都未及时缴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委会筹备组人员如存在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则无法进入筹备组,筹备组无法成立,自然也谈不上成立业委会。

  没有业委会,小区的很多业主共同愿望事项无法进行。如何破题?经慎重考虑、多方咨询后,兴达社区决定成立物管会。

  尹先生介绍,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

  “成立物管会不需要成立筹备组,物管会业主成员的条件也相对简单,但街道、社区会面临一定风险。第一个是法律风险。依据条例规定,物管会一般由业主、开发商、街道、社区、派出所等派员参加,届时建设单位很可能不派员参加,反过来又可能会以建设单位未参加的物管会是不合法的理由起诉街道。第二个风险是物管会因为有街道、社区派员参加到小区的具体事务中,物管会在开展工作中的所有问题都有可能被业主质疑为街道、社区的过错。因此街道、社区不轻易成立物管会,一直坚持小区应由业主自治,街道、社区仅起到指导监管协调协助的作用。鉴于苏建豪庭小区存在的实际情况,街道、社区决定推进物管会的成立。该项工作自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南苑街道正在核查候选人资格。”尹先生说,物管会成立后,对于是否开门等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