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100多万元,“赔”来一片“公益林”
日期:06-24
本报讯(记者 马忆玲) 日前,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正式揭幕,记者穿梭林中,满眼都是绿树葱茏,还看到不少小动物在此“落户”。据悉,这是江北新区首个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由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玄武区人民法院、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6家司法执法机关共同打造。
“设立这片公益林,其实和我们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系列案件有关。”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云介绍,2020年8月以来,该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先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十余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00余万元。修复受损环境的资金追回后,“谁来修复、如何修复”自然成了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的关键。
今年1月,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玄武区人民法院及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方共同签署《南京江北新区浅山司法林地保护框架合作协议》,正式决定以追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在浅山休闲公园打造司法保护生态公益林。
从协议签订到方案落成的5个月时间里,1.6万平方米的公益林内陆续种上了栾树、榉树、乌桕、垂丝海棠、桂花等,这才有了眼前郁郁葱葱的喜人景象。“小树林使命重大啊!”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雪雁笑着告诉记者,公益林将承担起生态修复、补植复绿、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多重功能,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同时,推动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变。
“将追回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用以设立公益林,是我市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拓宽渠道推动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建新说,毁林案件不再“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部门协作联动,办理一件案、修复一片林,更有利于实现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同发力、双“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