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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爱吃宵夜的人比较幸福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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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4版:繁星       上一篇    下一篇

  小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深夜的时候,父亲带我到街头的小店,买一碗炒糕粿当作宵夜。我和父亲一起看着炒糕粿的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洒鱼露,打鸡蛋,加葱花,整条街都是香气。那就是我记忆中最幸福的时候。

  多年后,有一次白天我在饭店请外地的朋友吃饭,看到有炒糕粿,我竭力向朋友推荐,说这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宵夜,你们一定要试试。菜上来了,那份炒糕粿看起来与小时候一模一样,但吃进嘴里,竟是平常无奇。就是普通的鸡蛋、淀粉,再加一些浇头而已。为什么它竟然代表了我童年最幸福的时光呢?我想,也许正是因为那些夜晚,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挤在灯光下的夜晚,使这道平常的食物变得不再平常。

  长大之后,我依然是一个戒不掉宵夜的人。尤其是夏天的夜晚,约一两个好友到街头吃烧烤喝啤酒,或者一个人工作到深夜,在万籁俱寂中兑一杯梅子酒加气泡水,再加入沉瓜浮李,然后拿出可乐鸡翅、干烧鱿鱼……这个时候的迷醉,不知是来自梅子酒,还是来自夜色。

  其实,与其说我们爱宵夜,不如说我们爱夜晚。因为我们创造了宵夜,所以拉长了夜晚。当我在灯下煮一碗泡面,外面是深沉沉的夜,一种错觉降临了,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空,仿佛第二天会在很遥远的未来,我觉得自己完全属于自己,我想起了很多往事,我想写诗。

  读大学的时候,跟我关系最好的朋友就是那几个经常一起吃宵夜的人,工作之后也一样,如果要一起吃宵夜,那必须是可以胡说八道,或者可以一言不发,总之就是相处起来最轻松的朋友。

  我如今生活的广州有一种宵夜非常疯狂,是在凌晨两三点,用刚刚宰杀的猪肉和猪内脏来煮砂锅粥。有一天,我约了一个好朋友,我们先是徒步了半小时,然后再悠然地坐在江边的大排档口,吃着这碗著名的夜粥。当时我就意识到这一次宵夜的实质:在这本应该给予睡眠的时刻,我们却在外面闲逛,吃东西,这说明,两人第二天都没事。也就是说,即便我们现在要逛到天亮,也完全可以。而能与我同时拥有这一切的朋友,并且还有同等的趣味、闲情,同等的口味和疯狂,不早一步不晚一步,在生命中遇到了,这是何等的奢侈?

  好朋友一起吃一顿宵夜,连在和平岁月里都算是一种难得的奢侈,在艰难时世里,更是命运额外的恩赐。就像杜甫在卫八处士家里吃的那顿宵夜:“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那是逃亡中见到老朋友的一顿饭,黄米饭和韭菜有着格外的安稳和美味,而一起吃这餐饭的人,是一种过命的交情。

  宵夜虽然不健康,但人生难得几回欢。爱吃宵夜的人,往往有着一种松弛感。他们不介意偶尔的放纵,对生活的态度可能更有弹性一些。这样的人,当然更容易幸福。梁实秋为了享受一口北平羊头肉,直接把一碟羊肉端到了被窝里吃,够松弛了吧。《纳尼亚传奇》中,当“黎明踏浪号”把凯斯宾他们带到“阿斯兰餐桌”,作者评论,如果宵夜过于漫长,就当作第二天的早餐吧——松弛得甚至可以给一个事物重新定义。

  苏东坡有一次“夜饮”,吃吃喝喝弄得太晚,回家发现家童睡了,门被锁了,他只好在门口听江声,感悟到“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如果苏东坡没有那份松弛,他就不可能夜饮得那么晚,不可能不带钥匙,不可能叫不醒家童,那我们也就没机会听到这些文学史上闪闪发光的句子了。

  [广州]陈思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