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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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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娄底抢劫杀人案一审判决书公布

日期: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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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雅带着父亲的遗像出庭

  8月10日,1994年湖南娄底抢劫摩托车杀人案受害人女儿小雅(化名)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处主犯戴某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另一名主犯何某虎无期徒刑。小雅认为,这一判决偏轻,收到判决书后,已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乔、何某虎与郑某平系湖南省宁乡县人。1994年4月,戴某乔与何某虎找到郑某平,商量到娄底抢劫摩托车,要郑某平提供螺纹钢用于作案,郑某平同意。4月15日傍晚,戴某乔、何某虎各持一根从郑某平工作的轧钢厂取得的螺纹钢,确定骑红色南方125型二轮摩托车从事出租的被害人李某平为目标。他们假装租车,坐上李某平的摩托车,当行驶至案发地点时,戴某乔持螺纹钢击打李某平头部、背部及身上多处部位,何某虎亦持螺纹钢击打李某平,李某平自卫反击致戴某乔眼睛、耳朵和手腕受伤。何某虎趁戴某乔与李某平打斗之际,骑摩托车逃离现场,途经回宁乡的大桥时告知正在等待的郑某平说戴某乔还在与司机打斗,要郑某平在原地等待。郑某平在原地等待戴某乔未果,随后也逃回宁乡。戴某乔将李某平打倒并推入道路旁边的土坑后逃离现场,后李某平死亡。戴某乔回到宁乡后到何某虎家中养伤,其后,他们找何某虎的高中同学刘某售卖所抢摩托车。

  2019年7月13日,在浙江省文成县务工的郑某平主动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伙同戴某乔、何某虎抢劫的事实。据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2024年4月发布的信息,他们接到浙江公安移交的线索后,再次成立专案组,全面重启该命案的侦破工作,排查涉及数百人的上万条信息,于2024年3月30日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郑某平供述后,在取保候审期间于2024年6月5日死亡,因此已被终止侦查。小雅后来听说其死因为坠楼。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王文广此前告诉记者:“这两名被告人抢劫并致一人死亡,情节严重,根据1979年的刑法,应该判处死刑。这个案件抢劫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客观,被告人在逃30余年,性质恶劣,给家属造成的伤害深远。所以我认为,一审判决结果偏轻,家属对这个结果也非常不满意。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我们也有权申请检察院对刑事部分抗诉。”

  小雅告诉记者,她在收到判决书后,已于8月10日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并同步提交请愿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