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苍山研学营中走失的8岁自闭症男孩小凯不幸身亡一事,曾引发社会关注。7月1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小凯家属处获悉,此前家属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后有了最新进展,大理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研学营相关负责人刑事立案,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凯家属郭女士向记者提供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显示,“翟某、杨某、张某等人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我局认为事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将该案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郭女士表示,上述告知书提到的研学营相关三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
小凯自幼患有自闭症。2025年5月,8岁的小凯进入大理市湾桥镇 “明月之光” 机构(实际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接受自闭症干预服务。2025年8月9日,该机构安排领队、主带老师、活动老师等四人,带领小凯等7名自闭症儿童,进入苍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小岑峰未开发禁止区域开展徒步活动。
因上述人员管理与看护失职,小凯在活动中走失。经五天四夜搜寻,小凯在清碧溪碧玉桥西北侧山涧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小凯系饮食、饮水严重不足基础上,因环境低温致低体温性休克死亡。大理市公安局于2025年8月10日立案,2025年10月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
郭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该案最初是以“失踪案”立案的,在家属控告涉事机构和四名带教老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经营罪”后,公安机关在撤销决定中明确回复,认为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构成上述两项罪名。
但郭女士及其律师均认为,涉案的四名带队老师大多是苍山本地人,理应知晓苍山的危险性,因此应当能够预见到孩子失踪后可能面临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具备预见性。此外,小凯作为一名8岁的自闭症儿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的各方面行为都与老师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026年4月5日,小凯家属向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依法对大理市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进行刑事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依法通知大理市公安局对相关人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