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时速达202公里,还定位交警队炫耀
日期:07-10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熊盛荣 张炜 记者 朱鼎兆)一条记录车辆超速仪表盘的朋友圈视频,本想炫耀一番,等来的却是高速交警的传唤电话。近日,淮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高速严重超速案件,驾驶人因炫速晒视频被微信好友举报,叠加多项交通违法被依法严惩:罚款1050元,驾驶证一次性计15分。
淮安交警高速二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线索,举报人称其在浏览朋友圈时发现其友刘某某发布的行车视频:车辆行驶在高速上,仪表盘车速一路飙升至202公里每小时。更为荒唐的是,刘某某发布动态时特意定位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配文大肆炫耀极速驾驶的所谓“刺激体验”。举报人深知高速严重超速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无法容忍这种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随即向交警提交视频证据进行举报。
收到线索后,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溯源侦查,锁定涉事车辆与驾驶人刘某某。据刘某某供述,事发当日凌晨,他邀约友人驱车前往连云港观赏海上日出,车辆从淮阴收费站驶入长深高速后,见凌晨车流稀少,便滋生侥幸心理,一心想拍摄超速视频发朋友圈博眼球。行驶过程中持续猛踩油门提速,还安排副驾好友手持手机拍摄仪表盘超速画面,编辑文案并定位辖区交警大队后直接对外发布。
经民警核查确认,该路段限速120公里/小时,刘某某最高行驶速度达202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不足 70%,属于严重超速违法行为。此外,刘某某全程穿着拖鞋驾驶机动车,脚部无法稳定控制油门、刹车踏板,紧急情况下极易操作失误,存在极大道路安全隐患。办案民警对刘某某开展全方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依法对刘某某合并作出处罚:罚款105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