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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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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登顶慕士塔格峰后遭遇暴风雪

日期: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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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戈里登山公司攀登计划海报

  队员在慕士塔格峰登山途中 受访者供图

  近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消息,有4名队员在登顶慕士塔格峰后下撤时遭遇暴风雪失联,其中3人已不幸遇难。7月8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当地多部门获悉,剩余1名失联人员仍在搜救中。7月7日晚,有准备攀登慕士塔格峰但尚未出发的登山队员向记者反映,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暂停登山活动至7月15日,“在后续能否继续攀登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我们向俱乐部提出退款请求被拒。”涉事的乔戈里高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他们目前按照体育局给的通知转告给大家,后续如有通知,会积极协商解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3人遇难1人失联 当地暂停登山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7月6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2026年7月3日~4日,两支经审批的登山队登顶慕士塔格峰,下撤至海拔约7300米时遭遇暴风雪,4名队员失联。险情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设备全力搜救。截至7月6日22:00,已找到3名失联人员,发现时无生命体征。目前,正全力搜救最后1名失联人员。

  公开资料显示,慕士塔格峰,属于昆仑山脉,是西昆仑山脉第三高峰。主峰慕士塔格1峰海拔7546米(慕士塔格2峰海拔7509米)。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交界处,地处塔里木盆地西部边缘,东帕米尔高原东南部。

  7月7日晚,登山爱好者小麦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当地相关部门已暂停慕士塔格峰的登山活动。

  据小麦向记者提供的一份通知文件显示,2026年7月3日至4日期间,慕士塔格峰因遭遇极端天气发生登山人员失联事件,目前后续救援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另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慕士塔格峰区域气象多变,安全形势严峻。为进一步保障登山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慕士塔格峰区域暂停登山相关活动;各登山团队要及时、妥善做好队员解释工作,稳妥处置后续相关事宜;7月15日之后,另行通知。记者注意到,该文件落款为慕士塔格峰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

  未出发队员:

  登山费用难以退款

  “但我们已经向乔戈里高山公司交了相关的登山费用,他们表示不会退款。”小麦告诉记者,攀登慕士塔格峰需要提前很久向登山公司报名缴费,“我大概是去年11月就报名了,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按理说在今年四五月份,俱乐部就要帮所有队员申请完登山资质。6月份他们向报名队员收取了尾款,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这个队伍里,我被落下了,所以我到现在只交了定金。”

  小麦介绍,按正常流程,他们本来应该7月10日在慕士塔格峰附近集合进行拉练,到7月28日登顶后下撤返回,“但因为有人遇难,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暂停登山活动至7月15日。乔戈里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们把机票都改签到7月15日,等到了喀什后续的流程再另行通知。”

  小麦认为,事故发生以后,慕士塔格峰今年有概率会进行封山,“我们继续攀登慕士塔格峰的意愿也大大减弱,并且7月15日以后也不一定能完全恢复登山活动,于是我和一些队员都想申请退款,却遭到了拒绝,我在交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过任何合同。”小麦提出,即使无法全额退款,她也希望乔戈里方面能拿出后续的具体方案。

  另一位同样报名乔戈里高山公司的队员小黄向记者表示,她已经交了定金和尾款,一共36500元,“这是一个向导带三名队员的价格,如果向导和队员的比例达到1:1的话会更贵。”据小黄向记者提供的她和乔戈里俱乐部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未接到后续要封山的消息,登山的合同会在集合当天统一签订。如果选择退款可能退不了多少钱,向导和前期准备的费用都已经支付完毕,延期也是因为不可抗力,如果队员通过法律途径他们会积极配合。

  相关登山公司回应:

  若后续有通知,会积极协商

  记者多次致电新疆乔戈里高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开可查询电话,均未能接通。该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回复记者表示,“这种不可抗力发生的事情,我们也期待国家体育总局、新疆体育局后期有一个具体通知,对于还未发生的事情,我们确实也无可奉告,只能按照体育局给我们的通知转告给大家,后续如果有具体通知,我们也会积极与队员协商解决。”

  据相关公众号发布的推文显示,新疆乔戈里高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过多年运作和积累,已发展成为国内著名的从事登山、探险等服务的专业机构。相关推文表明,2026年慕士塔格峰的攀登计划,第一期的时间为6月21日—7月9日,第二期的时间为7月10日—7月28日,向导和队员的人数配比为1:3。费用包含:1.登山行政注册及相关证件费用,国家体育总局及新疆登山运动服务中心备案;2.往返喀什的两天住宿(四/五星级标准)及晚餐(欢送晚宴),塔县一天住宿、交通及餐饮;3.队员进山环保费、培训费、装备进出山的运输费、大本营/高营后勤服务、公用装备费、攀登向导费等。

  7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科科长,她表示,目前慕士塔格峰确已暂停登山活动至7月15日,至于7月15日后续如何安排、是否封山,“还要看上级单位领导如何考虑、研判和安排。”对于暂停登山活动引发的退款纠纷,对方表示,不太清楚该情况。

  记者又致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暂停登山活动后,目前还没有接到登山公司不予退费的反馈,因为登山队员基本上都是和俱乐部以及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这些登山公司不归体育局管理。

  ●律师解读

  遇不可抗力应合理分配双方损失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向记者表示,因有关部门临时暂停登山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这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导致旅游、探险服务合同履行受阻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不能简单地说“不退”,也不能简单地要求“必须全额退”,关键要看合同履行到了哪一步、哪些费用已经实际发生。本案退款问题,应当区分不同费用来看。

  第一类,是已经实际发生、且无法退回的费用。比如国家体育总局备案费用、登山许可申请费、已缴纳的环保费、保险费、已支付给高山向导且无法追回的费用等,如果登山公司能够提供真实凭证证明已经支出,这部分费用通常可以依法扣除。第二类,是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例如后续高营保障、运输、大本营服务、食宿、车辆、后勤保障等,如果因为暂停登山根本没有发生,原则上就没有理由继续收取或者占有,应当退还。

  如果7月15日之后仍不能恢复登山,消费者能要求解除合同吗?刘凯认为,登山活动具有非常强的时间属性,如果无限期延期,已经超出了多数消费者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期。当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或者不能按约实现时,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