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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18年间合同换来换去 谁是真正的雇主?

日期: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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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孙某在某教育集团旗下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但实际控制人却轮流以多家关联企业的名义与其签劳动合同、交社保、支付工资。双方发生劳动纠纷后,公司方企图模糊劳动关系拒绝支付补偿金,近日,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审结该案,通过判决明确用人单位通过交替用工、假派遣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行为。

  某教育集团旗下的A幼儿园、B幼儿园、C幼儿园的实际控制人和D劳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胡某。原告孙某2006年9月入职A幼儿园从事教师、副园长工作,入职后工作地点一直未变化,但胡某安排孙某与B幼儿园签订两期劳动合同;2022年9月又安排孙某与D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A幼儿园工作。其间,孙某的社保先后由C幼儿园、B幼儿园、D劳务公司缴纳,公积金先后由C幼儿园、D劳务公司缴纳,工资先后由A幼儿园、B幼儿园、个人账户转账支付。2024年3月,A幼儿园因纳入征迁范围并在同年经教育部门批复同意终止办学。

  D劳务公司重新派遣孙某至另一公司从事美术老师。孙某不认可劳务派遣关系不同意改派。D劳务公司视孙某自动离职,停缴其社保。孙某认为A幼儿园构成违法解除,经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孙某2006年9月起在A幼儿园连续工作,与A幼儿园存在真实用工关系。虽与B幼儿园签订过劳动合同,C幼儿园为其缴纳过社保,但孙某从未在B、C幼儿园工作过,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虽然D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孙某的工作未发生实质变化,构成假派遣,应属无效。法院判决A幼儿园支付孙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14万余元。被告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通讯员 骆菊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