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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河道管控范围内怎能搭钢架装光伏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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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深度/问政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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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盐城市射阳县新坍镇芦公祠村村民向问政江苏反映,盐城汇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公司)在厂区外围的河道管控范围内,违规搭建钢架结构并安装光伏设施,不仅阻断原有排水路径,还给河道行洪安全带来隐患。

  村民提及的河道为黄沙港,全长88.9公里,其中在射阳县境流程41.6公里,是当地重要的防洪排涝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禁止损毁堤防、护岸,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各类涉河建设活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

  7月1日,记者从新坍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确认,汇隆公司搭建的钢架及光伏设施属于典型的涉河违建,工作人员已联合水利部门赴现场核查,明确告知企业负责人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及安全隐患。同时,记者从射阳县水利局获悉,汇隆公司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钢架结构、安装光伏,全程未向水利部门申请,目前已正式向汇隆公司送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问政江苏记者 王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