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市客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55万元
日期:06-30
上海浦东开市客 资料图片
近日,开市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5万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的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发布的广告中多次使用“科克兰鲜牛奶”字样,但实际科克兰牛奶产品类型为“高温杀菌乳”,与涉案广告中宣称的“鲜牛奶”内容不符。
据了解,今年3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开市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购物广告《比欧盟标准还严,科克兰牛奶上新》,宣传销售科克兰牛奶。涉案广告中多次使用“科克兰鲜牛奶”字样,但实际科克兰牛奶产品类型为“高温杀菌乳”,与涉案广告中宣称的“鲜牛奶”内容不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6年4月1日对开市客立案调查,其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现查明,2026年3月13日,开市客为了推销科克兰牛奶,通过自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Costco开市客”发布涉案广告。涉案广告使用了“今天,新成员来了 科克兰鲜牛奶 这一瓶,有点不一样 家族新成员科克兰鲜牛奶”“科克兰鲜牛奶的原奶,在生乳指标上做到了什么程度?可以这么说:那些反映牧场卫生状况、冷链运输质量、奶牛健康、牛奶洁净度的指标,控制得比欧盟要求还严”等表述。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及科克兰牛奶标注的执行标准,科克兰牛奶并非使用巴氏杀菌工艺制得,不能标注为鲜牛奶。涉案广告由开市客委托北京某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由开市客自行发布,广告费用为人民币8500元。2026年3月19日,开市客停止投放涉案广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开市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15日,该局依法对开市客处以2.55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开市客2019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以上海闵行店为起点开启在华布局。截至目前,开市客在国内共有7家门店,其中上海2家,其余5家分别位于苏州、杭州、宁波、深圳、南京。
在会员业绩层面,据媒体测算,目前开市客中国付费会员规模约为150万至200万人,续卡率约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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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鲜牛奶? 什么是高温杀菌乳?
今年4月,“高温杀菌乳是不是鲜牛奶”这一话题也曾引发关注。据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相关介绍,市场上常见的液态奶可分为鲜牛奶(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超高温灭菌奶、调制乳和酸奶。
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规定,巴氏杀菌乳是指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巴氏杀菌乳产品应在包装上按规定标注“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显示,超高温灭菌乳是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保持灭菌乳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经灭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标准中称,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应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
高温杀菌乳也被称为“超巴奶”,但一直以来,“超巴奶”执行何种标准,存在模糊地带。2023年12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就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高温杀菌乳》的国标制定。当时,业内认为,“超巴奶”有望迎来首个国家标准。不过,截至目前,该标准尚未正式发布。也就是说,结合目前相关标准来看,除巴氏杀菌乳外,其他类型的液态奶不可在包装上标注“鲜牛乳”或“鲜牛奶”。
但有乳制品企业表示,“高温杀菌乳没有标准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行业普遍采用企业标准生产销售高温杀菌乳产品。记者也注意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提到,高温杀菌乳属于液体乳,是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低温浓缩或不浓缩、高温杀菌、脱气、均质、灌装、包装处理,在冷藏条件下可以一定程度延长保质期的杀菌乳产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也将“高温杀菌乳”列入液体乳类别,其中还提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温杀菌乳》发布前可按经备案的企业标准许可。”
记者昨天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高温杀菌乳”看见,目前有47个现行有效的相关企业标准,其中包括开市客等品牌。 见习记者 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