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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常州经开区一小区树木遭“砍头式”修剪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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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问政       上一篇    下一篇

  看到小区数十棵树木惨遭“砍头”后,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东城湾小区一业主将此事投诉至问政江苏平台。

  记者调查后发现,主导小区绿化修剪的东城湾村委会只向该镇建管办提交了修剪方案,建管办虽做了方案指导,却未办理树木回缩修剪的备案手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毕俊星

  业主投诉树木被“砍头”

  据投诉业主陈先生(化姓)介绍,这次修剪行动从6月1日到6月2日的上午,“也就是一天半,他们就削掉了东边一半的行道树。”

  陈先生表示,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他也支持修剪:“过密的树,可以把树枝锯掉一点,如果碰到电线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交通的树枝,也是可以锯的。但是,不能野蛮操作,大砍大伐,弄得光秃秃的。”

  三十多棵树遭过度修剪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位于小区内东边直线主干道两侧的行道树均被砍去树冠,大部分留下少数分支,但也有几棵行道树被完全削去树冠和枝杈,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根据记者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存在过度修剪情况的树木多达三十多棵。

  在横山桥镇政府,该镇建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小区修剪计划方案经过建管办的技术指导,但由于小区内部绿化产权不在政府,因此并没有过多干预,而像这种小区内的绿化修剪,无需到该部门备案。

  东城湾村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的修剪方案中涉及了常规修剪和回缩修剪,但没有关于过度修剪和重度修剪的内容。不过,尽管村委会提交的修剪方案中只有常规修剪和回缩修剪,但负责实施的绿化公司却在实际修剪时进行了过度修剪和重度修剪。对此,村委会负责人的解释为,有业主阻拦修建施工车辆,要求对树木进行去除树冠的修剪。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到镇政府采访时,接待人员联系综合执法部门后表示,该镇综合执法局尚未了解东城湾小区部分行道树遭“砍头”的情况。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修剪行为,该镇接待人员表示,已责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以确保被过度修剪树木的存活。

  修剪需履行相关手续

  记者查阅了省市两级相关法规,其中于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中的树木需要进行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超出常规修剪技术规范要求的重度修剪,绿化管理责任人应当制定修剪方案,并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修剪。居住区的树木需要进行重度修剪的,还应当将修剪方案在居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五日。

  东城湾小区的修剪行为,其中涉及的回缩修剪及过度修剪、重度修剪至少需要在常州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

  不过,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两个文件适用范围为城市绿地,“东城湾小区虽是小区形态,但是农村整村翻建,还是属于农村的范畴,是村庄绿化。所以按照经开区建设局下发的文件来执行,绿化树木修剪报属地建设部门备案。”而据周边区县一位不便具名的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地理空间来说,东城湾小区肯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且也在市容环卫管理区域内。

  针对此事如何处理,记者将持续关注。

  多说1句

  别让监管边界 成失管理由

  城市住宅区内的绿化修剪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从程序到规范一应俱全,一旦出现违规违法后,相关处罚也有法可依。但乡镇尤其是集镇边缘集中居住区的绿化如何监管?

  按照横山桥镇政府的答复,东城湾属于“农村”,不该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进行监管,而记者通过查询相关规定法条、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的咨询结果可知,这种看似模糊的监管边界,却成了失管区域的理由。实际上,只要当地政府、行政主管以及执法部门仔细研究立足当地的城市法规,就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当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延展到村镇,就需要相关部门更精细和准确地理解立法立规的初衷和原则。而一旦将这种原本模糊的监管边界视为失管的“合法理由”,必然会催生出更多的所谓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