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车时突发疾病 撞上前方6辆车致一人轻微擦伤
日期:06-12
6月1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了一起通报,称6月10日20时17分,莘松路西环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孙某(男,38岁)驾驶小客车行至该处时,因突发疾病致车辆撞到前方6辆正在等候红灯的车辆,导致前车1名乘客轻微擦伤。目前,孙某已被送医治疗,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记者了解到,因开车时身体不适或是突发疾病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今年3月份,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曾发布警情通报,称驾驶员唐某(男,33岁)驾驶川Q牌照小轿车行驶至建北一支路远东城路段时,疑似突发疾病,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行人和停靠车辆,致两车受损,驾驶员唐某和3名行人受伤。驾驶员唐某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无生命危险。
“开车时突发疾病有各种各样的诱因,眼下到了高温天气,更是容易引发身体不适。”一位交警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病驾”即驾驶人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时仍驾驶车辆的行为。这位交警介绍,很多驾驶人误以为“没大病就能开车”,但法律早已明确划定了禁止驾驶的疾病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以下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高风险疾病,严禁驾车上路: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帕金森病)、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此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也需格外警惕。若血糖控制不佳引发低血糖或高血糖,可能出现头晕、手抖、意识模糊等症状;高血压患者用药疏忽或情绪激动时,也可能突发不适,这些都可能导致驾驶失控,其危险程度不亚于酒驾。
“驾车出行前一定要充分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出现影响驾驶安全的‘病驾’行为。”该交警表示,如在驾车途中有任何身体不适,切记放缓车速,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尽可能靠边停车,立即拨打求助电话或向路过的其他人求救,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他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