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之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