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和完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标准体系,支持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技术创新,强化以技术手段防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这为我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办法》提出,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重点关注人类福祉、公平公正、可控可信、透明可解释、责任可追溯、隐私保护6个方面,包括训练数据的选择标准,算法、模型、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偏见歧视、算法压榨,保障资源分配、机会获取、决策过程的客观性与包容性;是否合理披露算法、模型、系统的用途、运行逻辑、交互方式说明、潜在风险等信息等。
《办法》立足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快、跨界融合深等特点,在通用审查规则基础上实现领域化、精细化适配,填补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制度空白。“伦理治理不仅需要制度规范,更需要技术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伦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魏一鸣认为,具有深厚技术实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主动承担起研发科技伦理治理“硬科技”的使命,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技术研发与工具创新。通过研发实用的伦理评估工具、风险模拟平台和算法审计系统,将抽象的伦理原则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嵌入工程流程的技术指标与解决方案,推动伦理治理技术化、工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