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屠夫儿子杀害”一审将择期宣判
日期:04-02
2025年1月,湖北一名六旬女子在过年前请屠夫上门杀年猪时,却惨遭屠夫带来帮忙的儿子杀害。案发后,嫌疑人彭某被鉴定为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4月1日,该案一审在湖北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下午,该案被害人家属黄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黄先生表示,当天开庭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走进法庭,整个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小时,过程中他的情绪一直十分激动,“凶手个头不高,看起来一米六多,庭审过程中他看起来比较镇定。他当庭陈述说他砍人是因为犯病了,但他砍人前后干了什么记得很清楚。”
据黄先生了解到,案发时现场家里有十几位客人,“他们都表示母亲和屠夫并未出现语言上的争执。”黄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据现场客人称,屠夫将其儿子拉到一旁斥责,其儿子反驳说“我不想过来,是你让我过来的”。
黄先生告诉记者,此次庭审争议的焦点是凶手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据警方初次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彭某作案时精神状态为残留型精神分裂症,彭某刑事责任能力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黄先生表示,后续他向警方申请二次鉴定。据二次鉴定的意见通知书显示,彭某的精神状态诊断为“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其案发时辨认能力及行为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