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徐兢)3月26日,江苏省委金融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5年以来江苏省出台的几项重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相关情况,解读制度修订核心内容和政策亮点,进一步明确监管导向,引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刚性约束。
2025年以来,江苏省委金融办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行业监管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完善,先后修订印发《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管理办法》《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试行)》等文件。
《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主要政策亮点包括对标监管新规,更新制度条款,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信访投诉高发领域,增加对个人业务必须充分告知年化融资综合成本的规定,以及完善汽车类业务中对合作方管理、合理保证金比例等要求。
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年末,江苏省共有融资租赁公司218家,其中内资企业47家,外商投资企业171家,实缴资本693.49亿元,资产总额2686.26亿元;应收的融资租赁余额2268.35亿元,服务客户近6万户,行业不良率1.97%。
截至2025年年末,江苏省共有7类地方金融组织1475家,形成覆盖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业态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