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3月31日到期 金融管理部门提醒用好信用“重启”
日期:03-23
本报讯(记者 崔昊 赵伟莉)日前,江苏金融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公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将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抓住机会,尽快修复个人信用,避免错失消除逾期记录的机会,共同守护个人信用财富。
为更准确反映个人真实信用状况,帮助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已还款但征信仍显示逾期记录的人群加快重塑信用,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发布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可以进行一次性信用修复的人,需同时满足四点要求:一是针对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二是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三是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四是个人必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含本金、利息、罚息等)。
“这项政策为那些非恶意、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个人提供一次修复信用的机会,帮他们减轻历史包袱轻装前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陈涤非介绍,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一政策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个人信用状况,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政策出台后,江苏迅速形成跨部门合力,推动政策落地。在查询保障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全省459个自助查询网点、511台自助查询机,提前储备常用耗材,建立快速抢修机制,依托“苏信帮”小程序公示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同步指导金融机构在线下网点设立信用修复咨询服务台,线上开通查询、咨询绿色通道。据介绍,截至2月底,全省金融机构累计为个人提供线上APP、电话、短信及网点等渠道政策咨询与答疑服务99万次;全省人民银行累计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查询57万次,及时响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