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对潘某提起公诉,其因夜场工作而染上“笑气”,后果将是法律的惩处。
2023年底的一天下午,小明(化名)刷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卖一种银色小钢瓶,即使这条朋友圈表达隐晦,但他认识这种小钢瓶,就是能让人产生短暂兴奋感的“笑气”。作为“瘾君子”的他尝试联系了卖家潘某,约好数量、价格和取货时间、地点后转账,不久后真的收到了送货上门的“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室温下为无色微甜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能致人发笑,属于危险化学品,长期或大量吸食会损伤神经系统。2022年上半年,潘某在夜场上班时开始接触并吸食“笑气”上瘾,远远超出经济承受范围。于是他开始低价批发“笑气”,除了自己吸食,也能再高价零售给需要的顾客,从中赚取差价而牟利。
几个月后潘某辞职,开始专门售卖“笑气”。起初,潘某都是单干,没想到“生意”做大了,人手不够,又叫上两个朋友帮忙一起送货。2023年7月,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好了伤疤忘了疼”,刑事拘留并未让潘某反省,最终他还是没能拒绝高利润的诱惑。同年12月,他又和朋友李某某(已判刑)合伙售卖。除了朋友圈广告,两人还靠朋友介绍和发展下线(另案处理)来获客,并安排特定人员(另案处理)和某电商跑腿送货。
2024年2月,潘某再次被抓获。据查,两人都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案发后,公安机关核实潘某销售笑气价值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