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方向,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务实举措。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
根据《意见》,教育方面,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医疗保障方面,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娱乐休闲方面,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督促落实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交通出行方面,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
聚焦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等方面,《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以及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全链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意见》明确,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等数字技术查验年龄,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场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见》明确,集中整治通过互联网诱导危险行为、宣扬不良价值等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通过科学合理设置使用时长、增加适龄优质内容供给等方式,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意见》强调,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此外,《意见》强调,推动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先向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等公益专业服务。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