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5日举办的江苏省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直播活动中,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联合发布2025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平台红包不算“钱”?
网络消费欺诈、红包计入赔偿,以及跨境电商商品退货规则争议的两个案例,凸显了新类型消费中矛盾纠纷的化解。
案例中,田某在李某经营的网店购买某品牌硬盘一块,商品售价650元,田某在转账支付150元的同时,另使用平台因之前其他交易纠纷补偿的500元购物红包支付剩余价款,该红包也可在平台内其他店铺购买等值商品。田某收货后发现硬盘存在虚假贴标情况,实际并非商家所称的品牌,遂以构成欺诈为由要求商家退还650元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1950元。平台介入后仅支持退还150元并赔偿450元。田某不服该处理结果,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田某用于支付价款的500元购物红包在交易中发挥了与现金类似的功能,属于其为所购商品支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当计入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据此判决李某向田某退还650元,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款1950元。
商家直播贬损消费者怎么赔?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受到法律保护,消费者享有基于真实体验对商品和服务发表合理评价的权利,当出现负面评价时,经营者应当理性对待。
案例中,袁某在某平台团购了赵某经营的餐饮店套餐,与家人就餐后感到菜品味道不佳,遂在相关消费平台给出较低评分并评述菜品存在的具体问题。赵某与袁某协商删除评价未果后,在其直播间播放了袁某与家人就餐的监控视频,赵某在直播中对袁某及袁某家人的部分评论带有人格贬损性质,在线人数高峰时达数百人。该事件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部分网友对袁某及其家人做出负面评论。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案件审理时,涉事相关视频、文字已被删除。
法院认为,袁某系基于自身消费体验做出消费评价,而非恶意差评,且评价内容并未超出合理限度。赵某擅自直播发布袁某及其家人的就餐视频,并发表侮辱性语言,侵害了袁某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经法院释法析理,赵某认识到了自身问题,向袁某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老人遭遇盲盒“陷阱”
典型案例中,经营者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老人获“退一赔三”;老人遭遇盲盒“陷阱”,人民调解维护权益,都凸显了相关部门着力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老人遭遇盲盒“陷阱”的案例中,七旬老人刘某在商店购买生活用品盲盒,内含足浴盆一台,后刘某发现足浴盆存在加热不灵、漏电隐患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经营者以“盲盒一经拆封概不退换”“盲盒随机发放,质量问题不售后”等理由予以拒绝。徐州市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翟山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受理调解纠纷后,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向经营者释法明理,指出盲盒经营应当符合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相关规定,经营者负有质量担保义务。经现场普法与耐心调解,经营者当场为刘某办理退货退款,并承诺全面整改店内不合理的售后规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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