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
日期:03-13
新华社电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迎来三个标志性“新成员”,将分别自2026年8月15日、2026年7月1日和公布之日起施行。
汇集共商共议之力,夯实良法善治之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这三部法律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紧密结合,回应重大时代课题。一次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三部重要法律,为近些年来少见。
夯基固本,良法善治“四梁八柱”更加坚实——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了“法典化”时代。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
2025年4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此后历经分拆和整体审议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今年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共作了2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100余处。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中除宪法外第四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
作为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国家发展规划法将长期以来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度安排以法律形式进行固定。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这三部法律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着眼长远,适应时代需求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设立一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部法律回应时之所需、民之所盼,充分释放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
民生为大,更好守护14亿多人民幸福生活——
生态环境法典推动解决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扣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
紧扣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三部法律兼具温度和力度,对于以法治之力护佑民生福祉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