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物业管理”应改成“物业服务”
日期:03-12
“‘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近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提出建议,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
据樊芸讲述,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她打来电话表示,其建议已被采纳,相关部门将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
樊芸介绍,这个建议源自她去年调研时了解到的真实故事。一名70多岁的市民,其母亲独自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平时,他定期去看望母亲,但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小区时,车子都会被物业拦在门口。物业以小区车位紧张等为由,不允许车辆驶入。这位市民解释,他们是业主,他只是开车进去把母亲放下就走,也未获允许。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