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从严惩治网暴 “开盒”曝光他人信息被告人获刑
日期:03-04
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被害人朱某系江苏省某中学教师,被告人吴某某系朱某的亲属。吴某某在与朱某发生矛盾后多次向被告人陈某某提及此事,陈某某提出可以通过获取朱某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发负面帖子抹黑朱某。吴某某遂向陈某某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证信息,以便查询朱某的个人信息。2020年5月,陈某某以人民币13150元的价格向另一被告人陈某购买包含朱某及陈某某前女友杨某等人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其中,涉及朱某、杨某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行程信息299条,其他与朱某、杨某等人具有时空交叉关联人员一般身份信息1143条。
后被告人陈某某将获取的信息发给被告人吴某某,吴某某从中挑选了部分与朱某同一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员信息(涉及在该中学就读、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学生等共计20余人),用于撰写帖文,后由陈某某修改帖文并支付费用交由专门发负面帖子的邓某等人,将诋毁朱某的不实帖文以多个吸引流量的夸张标题在知名网络发布。帖子发布后在上述网站迅速扩散,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200万。后教育主管部门至江苏省某中学调查此事。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用于实施犯罪,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他被告人判项略)。
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极易使相关个体直接成为海量网络言论的标靶,进而遭受网络暴力的侵害,甚至引发线下滋扰、伤害,对人身权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非法获取他人的公民个人信息后,撰写诋毁他人的内容在网络上发帖,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总计超过200万,给被害人朱某的工作、生活及其所任职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