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日期:02-13
新华社电 商务部12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征收反补贴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对此回应表示,应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8月21日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裁决报告表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成立。商务部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终裁公告,裁定欧盟公司税率为7.4%至11.7%,并决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实施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