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首次为预制菜安全“立规矩”。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就预制菜国家标准等征求意见,明确预制菜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营养品质要求、如何自主明示等。
过去,市场上的产品五花八门,概念各说各话。此次征求意见稿给了预制菜更明确的定义。据标准起草专家介绍,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的特征,所以预制菜标准排除了主食类产品;预制菜应具有“经工业化预加工”的特征,仅经清洗、去皮、分切处理的净菜类食品,未改变其作为原料的基本属性,仍属于食品原料范畴,所以预制菜标准排除了净菜类食品;预制菜应具有“需加热或熟制后食用”的特征,所以预制菜标准排除了开袋即食的食品(如预包装的火腿肠、泡椒凤爪等在食用前无需复热或熟制处理)等;预制菜应具有预包装产品属性,中央厨房在本质上属于“连锁餐饮的内部集约化加工配送中心”,相当于门店自有的厨房,所以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未纳入预制菜范围。
新华社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