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扬子晚报/紫牛新闻2月3日刊登了《宝马车杭州一商场内停了8101小时,停车费高达16900元?商场回应来了》一文,讲述了一辆安徽牌照的宝马越野车自去年3月份就停在了杭州一处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至今未走,停车总时长达到了8101小时,缴费金额为16900元。目前,宝马车被围栏“圈”了起来,商场方也联系不上车主。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车主将车辆停入商场停车场,与商场之间成立有偿停车服务合同。商场提供场地和管理服务,车主负有按时取车、支付停车费的义务。车主长期失联、未支付费用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继续履行缴费的责任。
催告无果后,商场不能擅自拖车、扣押或处置车辆,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车主支付费用。可以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保全该车辆,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