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江苏利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苏利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1月5日经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25)苏1282破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现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实施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6年1月30日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施,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34,589.51元,为税收债权及普通债权。特此公告。
江苏利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通知
江苏双宇镍业高科有限公司(债务人/抵押人)、
江阴市镍网厂有限公司(保证人)、孙兴焕(保证人)、王藕芬(保证人):
根据杨阳与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2026年 1月2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让了杨阳对江苏双宇镍业高科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21,979,987.41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费用等。
现杨阳与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通知贵单位及相关担保人,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贵单位及相关担保人立即向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归还欠款或协商债务清偿计划。否则,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受让方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0510-86856558
江阴市澄江街道黄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杨阳
2026年1月21日